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建筑安全网等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固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安全法规和制度对每一个建筑企业而言,条条项项都是生命线,理当严格遵守,不能有半点的草率马虎。但市安监局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建筑施工单位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将安全规章束之高阁 国标建筑安全网,置安全措施于九霄云外。
市安监局一位**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少数施工单位把安全生产放在了次要位置 建筑安全网的种类,心目中根本没有安全**的意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 建筑安全网,安全教育草草收场,安全防范措施亦无专人落实 建筑安全网销售,事故隐患随处可见。在市区某房地产建筑工地,检查人员遍寻工地难觅安全员影踪,安检人员提出整改要求,施工人员竟然无动于衷。在滨海工业园,建筑企业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起吊作业无视“十不吊”规定、安全巡查流于形式、施工设备严重老化等违法、违章施工现象较为普遍。较个别企业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安监部门几番督查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凡此种种,都不由得让人为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捏一把汗。